行政许可内容 |
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|
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|
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外商投资资产业指导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延期有关问题的意见 |
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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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条件 |
在深圳市福田区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|
申请材料 |
1、申请报告1份(打印、企业盖章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,致“深圳市福田区贸易工业局”)。 2、企业董事会或权力机构关于延长经营期限事项的决议原件1份(打印、董事会成员或权力机构成员签字)。 3、各方投资者签订的有关延长经营期限事项的补充合同、补充章程原件各4份(打印、投资者盖章、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,外资企业只提交补充章程)。 4、企业成立批文及其他变更批文复印件各1份(盖章)。 5、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、章程复印件各1份(盖章,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)。 6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(副本)复印件1份(盖章)。 7、企业批准证书(正本、副本2)原件。 8、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企业最近年度财务会计(审计)报告复印件1份(盖章)。 9、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已有的最近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(盖章,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显示注册资本已缴足的企业免交)。 10、填报《外商投资企业(台港澳侨)批准证书存根》1份。 |
申请表格 |
外商投资企业(台港澳侨)批准证书存根 |
| 下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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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|
福田区贸易工业局 |
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|
福田区贸易工业局 |
行政许可程序 |
1、收发文窗口受理申报; 2、审批人员初审、拟报初审意见; 3、局领导复审、签发批准文件或请示文件。 |
行政许可时限 |
自收齐规范性的申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。 |
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|
外商投资企业(台港澳侨)批准证书 |
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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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行政许可收费 |
免费 |
| 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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