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审批内容 |
深圳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资质核申请 |
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|
1、《城市绿化条例》(国务院第100号令1992年5月20日发布,1992年8月1日起施行)第十六条; 2、《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》(建设部 [2004]278号公告发布)第二十五条; 3、《关于印发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〉的通知》(建设部建城[2006]122号文件发布); 4、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建城[1995]383号文件发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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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|
无数量限制,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。 |
行政审批条件 |
经工商管理部门审批发证的专业的独立的园林绿化企业,必须逐级申报。
(一)一级企业
1、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。
2、8年以上的经营经历,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,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、绿化或花木的法人企业。
3、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,并完成栽植、铺植、整地、建筑及小品、花坛、园路、水体、水景、喷泉、驳岸、码头、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,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。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经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:
(1)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50万元以上的公园、游园等公共绿地;
(2)5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50万元以上的主干道绿化、道路绿地、居住区绿地、单位附属绿地;
(3)7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风景林地、防护绿地。
4、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800亩以上,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、花木、盆景、草坪的培育、生产、养护和经营能力。
5、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,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,总会计师、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。
6、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、管理、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。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(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);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(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);植物、植保、建筑、结构、造价、监理及水、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。
7、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。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。其中绿化工、花卉工、草坪工、苗圃工、养护工各不少于5人,水景工、花街工、植保工、瓦工、木工、电工各不少于2人,假山工、石雕工、木雕工、钳工、焊工各不少于1人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0人以上,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。
8、企业拥有高空修剪车、喷药车、洒水车、推土机、起重车、挖掘机、打坑机等施工设备,以及草坪修剪机、各种工程模具、模板、描图仪、修剪、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,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。
9、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3000万元以上,流动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,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。
10、企业所承担的工程、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研究、开发、应用项目等获得部级以上奖励或国际性奖励。
(二)二级企业
1、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。
2、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,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,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、绿化的法人企业。
3、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个2万平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,并完成栽植、铺植、整地、建筑及小品、花坛、园路、水体、水景、喷泉、驳岸、码头、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,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。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工程:
(1)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公园、游园等公共绿地、居住区绿地、单位附属绿地;
(2)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主干道绿化、道路绿地;
(3)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万元以上的风景林地、防护绿地。
4、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300亩以上,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、花木、盆景、草坪的培育、生产、养护和经营能力。
5、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,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。总会计师、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。
6、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、管理、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。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(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);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(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);植物、建筑、结构及水、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。
7、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。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。其中绿化工、花卉工、草坪工、苗圃工、养护工各不少于4人,水景工、花街工、植保工、瓦工、木工、电工、假山工、石雕工、木雕工、钳工、焊工各不少于1人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20人以上,其中,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6人以上。
8、企业拥有高空修剪车、喷药车、洒水车、起重车、挖掘机、打坑机等施工设备,以及草坪修剪机、各种工程模具、模板、描图仪、修剪、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,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。
9、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1000万元以上,流动资金在600万元以上,企业年工程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。
10、企业所承担的工程、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得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上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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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 |
(一)填写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》,交文本材料一式三份(申报三级资质的交文本材料一式二份),软盘贮存的电子文档一份。该表格可直接在深圳城管网(http://www.szum.gov.cn)上免费下载,在电脑上输入相关内容后打印装订成册。
(二)以下材料交复印件一份(装订成册),查验原件。工程技术经济人员需提交身份证、毕业证和职称证书:
1、工商部门审批发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
2、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、技术、财务负责人有关证件;
3、企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及技术职称证书;
4、企业主要技术工种情况明细表及岗位合格证书;
5、中级以上技术工种、级别明细表及证明材料;
6、由资产评估单位审查的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数量证明书;
7、企业业绩证明(新成立的公司申报暂定三级企业不用此项);
8、最近几个月市劳动与社会保险局出具的职工参保交费详细人员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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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表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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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下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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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|
深圳市城管局 |
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|
1、一级资质:深圳市城管局初审、报省建设厅,由建设部审定。
2、二级资质:深圳市城管局初审、报省建设厅审定。
3、三级(含暂定三级)资质:由深圳市城管局审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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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程序 |
1、申报三级(含暂定三级)资质
申请人备齐资料到市城管局办文窗口核验材料→ 市城管局审批 → 申请人凭收文回执领取批文
2、申报一、二级资质
申请人备齐资料后直接送市城管局园林处(城管大厦707室)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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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时限 |
自办文窗口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(不含申报一、二级企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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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|
予以许可后颁发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》。有期限限制,超过有效期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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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 |
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业务。 |
| 行政审批收费 |
不收取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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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行政审批年审或年检 |
三级(含暂定三级)企业每年都要年审。一、二级企业的年审,按建设部、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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